首页 > 新闻中心 > 行业资讯

国家医保局取消省级增补目录,统一制定医保支付标准!

来源:健识局       点击量:4159      时间:2019-07-26

7月22日晚间,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公布了《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管理制度的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指出,国家统一制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,各地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执行,原则上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。


在新版国家医保目录公布之后,各省市要与其保持一致,再无省级医保增补目录。而此次《征求意见稿》也进一步明确,对以往出台的与清单不相符的政策措施,原则上在3年内完成清理规范,并同国家政策衔接。


7月21日,央视《新闻联播》公布了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工作的最新进展。目前,调整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,未来将会有更多救命救急的药品纳入到医保报销目录中,保证百姓看得起病,吃得起药。


而根据此前国家医保局公布《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》的部署来看,常规目录将在7月发布,8月至9月则进入了谈判阶段。已有企业人士向健识局表示,医保目录将在近期发布。


《征求意见稿》中明确指出,各统筹地区可按照国家规定,制定药品、医疗服务项目和设施以及适应各种支付方式的医保支付标准。国家统一制定支付标准的,按国家规定执行。


就在国家医保目录扩容,大批抗癌药纳入之际,医保目录的调整权将全部收归国有,而此前各省市15%的调整权限,以后也将不复存在。


面对于各地医保支付标准的设定,或许福建省的标准将会成为未来的主流趋势。与以往各地医保报销按照甲类(100%报销)和乙类(80%报销)的规则不同,福建省医保办本次按照诊疗用药、辅助用药、常用药等划分对药品的报销比例进行了区别,有100%、90%、80%、70%、50%等多个比例。


在全新报销体制下,药价、患者支出、医院药品采购、药企营销等等都将迎来巨变。特别是福建已将辅助用药的医保支付标准单独罗列,这也响应了近期国家相关部门严控辅助用药使用的政策趋势。


 
QQ在线咨询
咨询热线
029-88330535
029-88339112